各医疗单位:
特药的管理是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,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安全防范措施的紧急通知》(琼食药监[2004]82号)精神,为了做好我县特殊药品管理工作,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县实际按以下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各医疗单位要按照《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对照专项检查的结果进行整改。
二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,加强值班工作,如有特殊情况,请及时与我局及当地公安部门联系。我局联系电话:86227490